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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丈夫招募,妻子拉皮条,严惩!

发布于:2020-8-24 10:37:32  浏览:443次

一辈子的不离不弃,相濡以沫,即使是清贫的生活,可依然会感到幸福,因为,有你在我身边。这才是真正的爱情,这便是永恒。

这可能便是爱情本身最美好的样子了吧夫妻之间和睦相濡以沫就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儿了而下面案子中的这对夫妻一度刷新了小编的三观

近日,在柯桥马鞍一家小宾馆里,待女房客入住后,男访客便络绎不绝,而且是前一人刚走,后一人又来……这一系列不寻常的举动,引起了柯桥警方的关注。今年5月下旬,柯桥区公安分局马鞍派出所(原滨海派出所)与平水派出所根据这一线索摸排调查,联手捣毁了以王某、周某为首的一网络组织卖淫团伙,抓获4名团伙骨干人员及8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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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柯桥区公安分局马鞍派出所发现辖区内一宾馆房间存在陌生男子频繁出入异常情况,初步怀疑这当中可能存在着卖淫嫖娼行为,随即展开了调查。民警在查阅该房间入住信息时发现,同日该宾馆有多名女房客入住,且均存在多名男子频繁出入的情况。通过蹲点守候,民警发现这些女性是由专人开车送到宾馆,入住之后就闭门不出。民警依此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卖淫团伙。

5月24日晚,马鞍派出所与平水派出所组织统一收网行动,当晚共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8名违法嫌疑人。在对嫌疑人手机信息进行分析后,民警了解到这是一伙有组织的卖淫团伙,且人员分工明确。据该案为首的嫌疑人王某与周某交代,他俩是一对夫妻,其中王某负责招募卖淫女,而妻子周某负责拉客等,夫妻俩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从事这一不法勾当的。法院判决如下

2020年7月24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周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保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张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追缴被告人王某、周某人民币六万四千元,被告人张某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保某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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