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
2019年12月30日凌晨,正做着美梦的王先生被自己家狗一阵不寻常的狂吠惊醒,连忙起床开门去查看。
这时,看见一名陌生男子正一脚踩地,另一脚跪在自己轿车的驾驶室座位上心急火燎地翻找着东西。这名陌生男子发现有人出来,拔腿就跑,王先生紧追不舍。
王先生追着追着发现该名男子不熟悉地形,见他跑着跑着居然自己跑进了死胡同,心中大喜,曾在武警部队服役的王先生,猛地上前两三下就把陌生男子扭压在地上。

王先生随后便报了警,嵊州市公安局甘霖派出所民警章方潮带辅警到达现场将男子带回所里。

经审讯得知,何某自2016年从湖南到上海打零工。去年下半年,何某闲来无事就到嵊州游玩,同时找点零碎的活干。何某在嵊州也没有固定住所,平时有钱就睡在网吧,没钱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睡觉。
2019年12月29日,何某身上没有钱了,也找不到什么零碎活干,觉得没别的办法了,就想去哪个村子里“捞点”钱来花。
当天傍晚6时许,何某背着被子从嵊州市区坐公交车到甘霖镇,随后沿着绍甘线往崇仁方向漫无目的地走着,路过孙村桥的时候,何某就走到桥底下铺好随身携带的被子开始睡觉了。

一直到晚上11点多,村子里夜深人静,村民都进入梦乡的时候,何某就起来开始在附近村子里找那些没有上锁的车辆里偷钱。一直往西北方向走着,一路把见到的车门拉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对象。
就这样到了第二日凌晨,何某来到了后朱村一户人家门口,找到了一辆没上锁的白色轿车。何某边小心翼翼打开驾驶室开始翻找值钱的东西,在找到车里50块钱和一张1元美金,正当何某还想再仔细找找的时候,便被车主王先生家的狗发觉,随后便被抓了。

在深入调查后发现何某并不是第一次作案,今年10月至12月之间,何某就在甘霖以拉车门的方式一共作案4起。目前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