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北海派出所接到辖区玛格丽特物业报警称有商家私刻印章伪造停车劵。

接到该起报案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查证,结果令人吃惊。“这些都是伪造的停车券,除了比我们印发的少了2个小字,不细分根本发现不了”在现场,物业工作人员向民警提供了此前陆续收到的假停车劵,厚厚一叠足有一千多张。据物业公司反映,这还仅是前段时间发现后统计的数字。他们发现此情况后也对这些假停车劵来源进行了调查,最终发现它们都是从一家美容商户处流出的。

民警随后来到美容院就此事进行了询问。美容院负责人对民警和物业的到来显得十分惊讶。据其介绍,店里每月都按需实价向物业购买停车劵。之前搞活动,客流量较多,店里还曾大批量购入停车劵发放给来店客户,这些店里的账面上都清清楚楚的记录着。为了证明“清白”,负责人喊来了专门负责店里采购的男子黄某。
然而,在民警面前黄某的表情十分不自然,说话也毫无底气。经过几番问询,黄某最终交代了实情。原来,这些假停车劵都是他个人伪造的。
据黄某交代,一张停车劵物业售价3元。除去物业每月赠送的二三百张,店里通常还需额外再购买数百张,一个月下来也要上千元的支出。他仔细研究了物业的停车劵,发现并无技术含量,就是在纸上敲个章。这钱给物业赚,不如自己赚,每月还多出一笔收入。于是乎,半年前黄某从网上找人刻了印章,开始自己制造停车劵,向店里报账。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黄某发现假停车劵流通顺畅,胆子就愈发大了。 截至民警上门,黄某已经制造假停车劵6000余张,非法获利上万元。
目前,黄某因涉嫌伪造公章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物业的相应损失,黄某也悉数进行了赔偿。这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