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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逃废债” 诸暨一企业主自导自演 不少“好戏”终被诸暨公安戳穿

发布于:2015-1-12 16:29:48  浏览:1139次
       为了躲债,他就像个导演般,花尽了心机,密谋起一场场戏码:偷偷转移资产、私下串供……日前,曾经的老总黄某因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刑19年。如今已深陷囹圄的他想起那时的荒唐事,心里满是悔意。
       联名举报信“爆”出了阴谋内幕
       没出事前,黄某是诸暨某食品有限公司、某化纤公司A的企业法人,75年出生的他年纪轻轻就拥有了两家企业,也算是风光无限。不过,这“和谐”的一切在2012年底被一封联名举报信彻底曝了光。十几名债主联名报案,告发黄某欠下2000多万元的债款不还。然而在接下去的侦查中,警方又收到了对黄某骗取贷款的控告。警方依此料定,这个黄某没那么简单。
       警方通过收集法院、银行、工商等多方信息,惊讶地发现黄某的个人账户、名下公司资产、房产居然一无所有,而且在2011年8月份以后,他的相关账户出现多笔大额取现资金的记录。另一方面, 民警在查看法院案卷中发现,2012年7月5日,杨某曾向诸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及他两家公司归还本息共计862.5万元,而杨某原本是黄某公司的财务,细心的办案民警摸到了其中的蹊跷。
       这一查,还真的查出了真相。警方最终发现,这一笔借款凭证纯属伪造,实际上是用一笔120万元的资金,于2011年11月22日在三个账户中转了三次所完成的假证据。在铁证面前,杨某交代了帮助黄某伪造证据的事实和经过。
       为了逃债,他打假官司、转移资产
       原来,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期间,黄某小动作不断,他以公司资金周转、还贷、购买土地等理由向社会非法吸收资金,然后将借入的资金又高利息出借给张玉玲等人,从中获得利息差。在张玉玲集资诈骗案发前后,黄某还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趁机转移了公司及个人财产,非法占有集资款,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向某银行骗取贷款300万元。
       2011年11月,黄某知道自己无法归还某银行的抵押贷款的话,他名下公司的房产将被依法拍卖。为能占有剩余的执行款项,黄某让其弟黄小某找杨某虚构债务、提起诉讼,以此获得执行款。同时,为了不让债权人分配到权益,黄某甚至撤回了2011年11月29日向绍兴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涉及1500万元的借款诉讼。在民警的一路追踪下,黄某的狡诈阴险显露无疑。
       除了上述计划,黄某其实早在2011年2月,以父母为股东,还成立了以父亲为法定代表人的另一化纤公司B。新公司一成立,他就将原先购入的11亩土地与公司捆绑,并转让他人。2012年3月28日,他又以同样的方式成立了化纤公司C。在黄某的化纤公司A不再经营后,将公司设备、原材料、应收款全部转入化纤公司C。就这样,他之前公司的所有资产都被他彻底转移。
       他的所有逃债伎俩都被一一识破
       以黄某的资产,其实完全能够偿还2000多万元债务,但他却想尽一切办法逃避。从2010年底开始一直躲藏在外,直至2013年5月在诸暨大唐被警方抓获。被刑拘期间,黄某还死性不改,为了不让警方查清他的个人实际资产,他还许诺了10万元好处费给取保候审的同室,让其偷偷带出条子,想为转移财产串供,却被警方截获。
       狐狸终究斗不过好猎手,最终,黄某的所有伎俩都被一一识破。而他的弟弟黄小某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杨某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我们专盯故意隐匿、转移资产和“假倒闭”、“假破产”等恶意逃废债行为,有一个抓一个。”诸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对影响社会金融秩序的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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