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意见。”7月27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王某通过管教民警的教育感化,在其辩护律师的见证下,与检察官签署了案件具结书。
像王某这样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接受量刑建议的犯罪嫌疑人,近两个月内已达 124人。这是诸暨市看守所联合当地检察院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取得的质效双贏的结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为全力推进此项制度的实施,诸暨市看守所联合驻所检察室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整合印刷后,发放并张贴到每间监室,加深犯罪嫌疑人对"制度"的准确认知,确保其程序选择权知情权的行使。

同时,诸暨看守所民警紧抓“首次谈话、提审讯问、审查起诉”的三个环节,通过警用平台,汇集检察官、辩护律师、被害人、嫌疑人的意见,将监所关口前移,使认罪认罚从宽教育与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有针对性进行案例分析、政策解读、心理疏导,并根据各类人犯的不同性格特点,剖析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法情共融帮助羁押人员走出歧途、获得新生。

今年6月,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羁押在看守所,尽管办案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和同案犯的供词,都表明其参与了盗窃,但李某某却拒不认罪,面对讯问,用一句“不清楚”来敷衍回应。
为彻底缓解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促使其诚心悔改。诸暨市看守所管教民警与驻所检察官利用“枫桥警务模式”和自身创建“沐阳疏教工作室” 进行法治教育,以案例说服嫌疑人放弃幻想,坦白罪行,争取从宽处理。终使李某某从一开始的消极对抗转化为认罪认罚,如实供述,接受惩处,及早促成了案结事了、改过自新。
据诸暨市看守所教导员魏国江介绍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监所在押人员停留时间长、诉讼难、判决滞后等问题,既推进了案件的繁简分流,又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又提高了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