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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在绍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房东、房屋中介机构及网约房房东和管理平台的公开信

发布于:2020-1-31 19:29:26  浏览:723次

致在绍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房东、房屋中介机构及网约房房东和管理平台的公开信

 

朋友们: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防控事关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人人都有责,人人需尽责。为了大家的健康、你我的家园,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呼吁:
1.居住出租房屋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负责人请暂缓房屋租赁。对近半个月内出租给湖北来绍人员的,应当立即将承租人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或疾控中心。
2.网约房房东及网约房管理平台请暂停接受新的房客。已经预订的,要做好解释退订工作。对近半个月内已经入住网约房的,应当立即将房客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或疾控中心。
3.如果您是近半个月内从湖北来绍或者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绍的,应当及时主动向居住地的村(社区)或疾控中心进行电话报告登记(联系电话见附件),并按要求自觉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腹泻等症状,请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转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您还没来绍兴,疫情期间请暂缓来绍。
4.希望您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预防知识,尽量不外出,不要前往正在发生疫情的重点地区,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正确佩戴口罩。同时,搞好家庭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手肘等遮住口鼻,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口、鼻或眼睛,并尽快洗手。
5.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违反疫情管控相关规定,违规租赁、营业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让我们携起手来,行动起来,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绍兴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9日

 

 

绍兴市各级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地区

电话

绍兴市疾控中心

85551691

越城区疾控中心

85098509

柯桥区疾控中心

85277777

上虞区疾控中心

82214816

诸暨市疾控中心

87371017

嵊州市疾控中心

83022222

新昌县疾控中心

86048429


全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览表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绍兴市人民医院

绍兴市中兴路568号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绍兴市中兴南路999号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东街305号

绍兴市中医院

绍兴市人民中路641号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绍兴市胜利西路1234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绍兴市平江路575号

绍兴第二医院

绍兴市延安路123号

绍兴市中心医院

柯桥区华宇路1号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

柯桥区笛扬路868号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17号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上虞区舜江东路239号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上虞区百官街道半山路35号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上虞区崧厦镇南路2号

诸暨市人民医院(总院)

诸暨市陶朱街道健民路9号

诸暨市中医医院(浣东新院)

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521号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诸暨市暨阳街道暨阳路202号

诸暨市中心医院

诸暨市暨阳街道朱公路98号

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

诸暨市枫桥镇枫北路15号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

诸暨市牌头镇光明路12号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658号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

诸暨市大唐街道文卫路1号

嵊州市人民医院

嵊州市丹桂路666号

嵊州市中医院

嵊州市医院路218号

嵊州市妇幼保院

嵊州市艇湖路261号

新昌县人民医院

新昌县鼓山中路117号

新昌县中医院

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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