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宪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绍兴市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表示坚决拥护、支持宪法修正案,并迅速掀起学习宪法热潮。
绍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徐华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我们将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宪法修正案,努力争当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不断深化“补齐短板强素质、拉高标杆树形象”主题活动,大力实施“智慧公安”建设,全面高水平推进绍兴公安事业新发展。
全国百佳刑警、绍兴市劳动模范、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队长 周贤人:
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这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集中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制度保障。作为一名基层刑警,我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决与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坚定不移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袍江交警大队民警 章书盼: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我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做好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学习,牢记使命,按照“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恪尽职守,服务人民,扎扎实实做好各项交通管理工作,让群众平平安安出行。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越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杨健哲: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重大决定,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此次宪法的修改是发展所需、是人心所向。作为基层民警,我将弘扬宪法精神,真正当好维护宪法权威的排头兵!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中国好人、柯桥区公安分局福全派出所副所长 倪崇晖:
作为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民警代表,我坚决拥护、完全支持宪法修正案,将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宪法的遵守者和捍卫者。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密切联系群众,运用法律的武器,为平安建设保驾护航。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上虞区公安分局百官派出所民警 姚阳潮:
此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精神的最好体现,也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际,人心所向,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表示坚决拥护。同时,我也将从自身出发,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提高执法能力,为辖区治安环境良好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民警 赵信:
作为一名社区民警,我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修宪内容,深刻领会修宪精神,努力做到学深悟透。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派出所的社区民警,我将把新宪法的精神融入到工作中,做好“枫桥经验”的传承者,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更大魅力,为新时代、新征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所长 郑杨炜:
我郑重宣誓: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在全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通过宪法学习,增强全体民警的宪法意识,理解宪法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办事。要通过宪法学习,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水平。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梁晓丽: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法制也在相应的不断健全完善。作为基层民警我坚决拥护国家的决定,而且会依托岗位不断学习,用丰富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更好地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推进今后工作的不断进步。
袍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王峥瑶:
作为基层民警,我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我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更加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滨海公安分局政治处民警 李娜: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会将自己的思想与行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