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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火引发房东、租客和邻居三方纠纷 民警和社区干部帮忙调解

发布于:2015-1-13 8:47:03  浏览:874次
       去年12月21日,柯桥街道育才小区发生一起火灾,所幸消防官兵及时赶到将火扑灭,大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在大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上,引发了房东、租客和邻居三方的纠纷。近日,在民警和社区干部的调解下,矛盾纠纷终于化解。
  着火的是小区业主陈先生的房子,房子位于单元楼6楼。起火后,大火不仅对楼下和旁边房子的墙体造成了影响,而且消防官兵在喷水救火时,水柱也殃及了周围。大火被扑灭时,受影响最大的5楼居民家里,竟成了“水帘洞”。所以,火灾后,周围邻居纷纷要求陈先生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要求经济赔偿的同时,邻居们对陈先生出租房子的行为提出了意见。原来,陈先生的房子住了10多个人,邻居们认为,房子内群租人员太多,用电不规范是引发这次火灾的重要原因,他们希望陈先生能停止出租房子。
  面对邻居们的话,陈先生觉得压力很大,他说,虽然他的房子里住了很多人,但他却只与租客蔡先生签了住房合同,因为其他的都是蔡先生的亲戚,所以他才没有多说。不过,这次火灾的发生,让他意识到了群租存在的不少安全隐患。
  “我自己的房子加上邻居的房子,大概有四五万元的经济损失。”火灾后,陈先生联系了蔡先生,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因为根据租房合同约定,在租房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等事故时,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蔡先生并不愿意赔偿,他认为火灾对他自己也造成了经济损失,他本身也是受害者。尤其是对于陈先生让他在一星期内搬离房子的要求,他一口拒绝。他说,租期还没到,他有权留在租房内,而且中途去找房子,他也找不到住的地方。
  两人谈不拢,只好找社区干部帮忙。但是,在社区干部介入调解时,双方却始终各执己见,谁也不愿退。后来,社区民警董勇得知了此事,他连忙赶到小区了解情况。听了陈先生和蔡先生的讲述,董勇又走访了周围居民,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全面的掌握。
  接着,董勇先后对陈先生和蔡先生进行了4次调解,近日,双方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陈先生承担,蔡先生同意搬离租房,陈先生退还剩余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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