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行“就业专列”。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专列、专车接返企业务工人员的,包车费用由柯桥区财政全额承担。二、激励企业复工复产。鼓励企业通过点对点包车、企业间拼车、激励员工自行返柯等方式,及时组织市外员工回柯返岗,尽快复工复产。对2021年2月28日前,市外员工返岗率达到75%及以上的企业,其市外员工在2021年2月21日(含)之前返岗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2月22日至2月25日返岗的,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2月26日至2月28日返岗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市外员工乘坐政府“就业专列”返岗及已享受春节期间留工稳岗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三、加强市场化引才激励。柯桥区内外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区企业引进首次来柯就业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大专以下学历500元/人、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学历800元/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人力社保部门在重点用工来源地设立的劳务协作站点,按照输送人力资源数量,给予相应工作补助。 本意见适用于柯桥区区所有依法纳税的非公企业(含国资占比不高于 1/3 的企业),在柯桥区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区内外非公企业参照适用。本意见的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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