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昨天,我市收到关于“新昌县北面彭山周边存在非法贮存、处置和经营危废等环保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此件被省督办组列为必查信访件。接到举报后,新昌县委主要领导、县政府有关领导第一时间率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核查情况。由于信访所涉为嵊州新昌交界区域,目前嵊州市相关部门也已介入调查。对此,市督办组将进行重点关注、持续跟踪。
这是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快速有效落实信访督办工作各项动态要求的真实写照。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为接下来更好地配合完成各项督察工作做好充足准备。如诸暨市强化会审制度,连日来,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在实地调研检查基础上,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分组会审前几日收到的“浣东街道西子剧院门口每晚6:30~8:40有群众聚集唱戏,噪声扰民”“巨峰水泥厂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暨阳街道缘来串串香烧烤店半夜噪声、烧烤油烟异味扰民”“陈宅镇乌岩村在公路改造过程中破坏山林”“璜山镇月形山村建材厂噪声、粉尘扰民”等信访件,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增强工作质效。
截至昨天下午2时,当日全省信访转办141件,其中绍兴交办14件,重点件0件,重复件2件;累计交办71件,其中重点件3件。目前,各区、县(市)已责令企业整改2家,全市第一批信访交办件(2件)已办结。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记者:裘玮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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