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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兄弟“两肋插刀”签字后,却莫名被催债?法官:如此“仗义”要不得!

发布于:2020-12-23 18:19:00  浏览:1119次

为人担保,

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法条解析

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当事人之间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前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实施后视为一般保证。

从2021年1月1日起,当事人之间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先向借款人主张债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小音

为人担保需谨慎。在担保时,一定要对被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所要担保的债务情况进行了解,不要碍于情面而盲目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吉林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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