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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一场漫画之旅

发布于:2019-8-19 19:32:00  浏览:883次

相信大家在生活中总能收到这样的信息吧!

有时候想一想,是不是都动心了呢?

且慢!

请各位小伙伴放下躁动的心,跟着小编开启一段漫画之旅,然后我们再来接着聊!

先带各位认识一下今天故事的主要人物龙龙。

接下来,故事就开始啦!认真看,记得划重点!


看完这篇漫画,各位小伙伴们是不是对于龙龙的遭遇感到同情,可能自己身边就有小伙伴经历着这样的情况。没错,这就是害人不浅的套路贷!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和龙龙的情况很相似哦!

套路贷有哪些特征呢?

0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02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03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04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05

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这套路贷真是很有“套路”,危害还很多呢!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怎么才能避免借款是遇到套路贷啊?

在有相关资金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在签订相关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签订合同时,要对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如发现存在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还款时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转账方式,并注意留言标明资金用途,如采用现金方式还款,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遭遇套路贷,我们怎么办?

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要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积极出庭应诉,避免法官因此不能准确界定真实的借贷金额,进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待自己脱身后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并将相关的材料交给司法机关。同时,被害人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通话录音、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催款电话录音、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等。

这些大家都要记住哦!

最后为大家送上法律小贴士!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本金应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借款本金,而借款的利息应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息24%至36%之间的部分则为自然债务,给了不能要回来,不给对方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对于复利的约定,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年息之和不得超过24%,超过的部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来源:宁法微讯  责任编辑:郭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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