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闺蜜情因为3万元变成塑料花

发布于:2018/3/9 9:27:07  浏览:982次
时间:3月6日
地点:临海法院

  “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工作室还只是个泡影。都怪我当初太相信她了。”说完,周女士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郭女士。郭女士赶紧把头别向一边,一声不吭。
  周女士和郭女士原本是好闺蜜,2017年11月,两人说好合伙开设一间服装工作室,口头约定共同出资、五五分成。周女士是上班族,工作繁忙,郭女士是全职太太,时间相对宽裕,于是,周女士便将工作室的租赁、开设等事项全部托付给郭女士操办。
  “过了一段时间,她跟我说,找到了一间合适的房子,租金每月2500元,房东不愿意讲价。”周女士说,当时,郭女士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还把与房东的聊天截图发送给她看了。
  周女士说,她一心想着减点房租,便通过郭女士微信推荐的名片加了这个所谓的“房东”,希望能再商量商量。可这个“房东”果然和郭女士说的一样,丝毫不肯在房租上让步。眼看砍价不成,在郭女士的多次催促之下,周女士便陆续将自己那部分的房屋租金、装修费等共计3万元转给了郭女士。
  付了钱,周女士以为工作室可以很快红红火火地开张了,结果却发现这一切都是郭女士编织的谎言。原来,在机缘巧合之下,周女士联系上了真正的房东,她这才知道,自己微信里原先的那个“房东”竟是郭女士盗用房东的微信头像假扮的,而她口中月租2500元的房子实际只要1600元。郭女士拿到了钱,也没有和房东签合同、租房子。
  于是,好闺蜜翻脸了,周女士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郭女士返还自己投入的资金3万元及利息。
  郭女士对周女士的说法没有异议,只是说自己一下子拿不出这多钱,希望能少还一点。经过协商,周女士同意郭女士返还1.9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刘竹柯君 南轩 何凯霞 周燕菲  编辑:徐凌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