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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绿水青山倾倒万余吨垃圾 2名主犯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发布于:2018-3-5 15:48:11  浏览:939次
  常山地处浙江“母亲河”钱塘江的源头,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年来,绿水青山成为了常山最好的名片。为守护绿水青山,常山县检察院重拳出击,先后对富阳造纸废渣跨境倾倒污染环境系列案件的10余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2月6日,首批6名从犯已被判处刑罚。3月1日上午,经常山法院开庭审理,2名主犯宋某某、范某某均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根据指控,宋某某等人为节约成本等原因,先后将13000余吨工业垃圾倒往常山的角角落落,在明知执法部门介入的情况下,仍不收手,气焰嚣张。范某某明知自己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却为了蝇头小利,积极为宋某某等人提供帮助。这伙人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巨额的公私财产损失,更极大损害了常山的生态环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某某、范某某污染环境罪名成立。虽然宋某某归案后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且有立功表现,但因其系主犯,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范某某被法院撤销原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刑期2年6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通讯员 郑勤 林菲  编辑: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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