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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打造社区和谐物业”民生圆桌会 - 加强行业监管 规范服务评价

发布于:2018-11-17 9:14:50  浏览:960次
昨天上午,市政协召开“打造社区和谐物业”民生圆桌会,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就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本应是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两个团体,但近年来,双方相处得并不是那么和谐,在一些小区,双方甚至逐渐走向了对立面。目前,由于物业服务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我市的物业公司发展呈现良莠不齐的局面,引发纠纷事件也较多。“有的社区平均每天可能接到4-5起业主的投诉。”市政协委员王晶晶说。

市政协常委刘国铭表示,大多数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认为物业费和提供的服务不对等;而物业公司也感到委屈,时常面临物业费难收、事难管的局面。

今年,我市在“和谐物业”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不错,但委员们认为这还不够,主要表现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大,造成小区管理差、卫生差、安保差、服务差,物业公司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较为突出,希望通过引入考核评价平台,制定物业考核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如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公开运行制度?市政协委员何龙建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评定,将所有小区物管单位进行排名,以考核、诚信评价与奖惩等“硬杠杠”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水平。

就如何更有效地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的问题,天丰华府业委会主任黄荣华说,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首先要规范工作目标和制度,如此才能有效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与会者还建议,定期召开有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形成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的和谐社区治理格局。

市建设局副局长俞少楼表示,2016年《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颁布执行,《办法》对绍兴市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办法》进行全面修订,通过设定相关考核标准与奖罚细则,希望尽早将《办法》升级成地方性法规。”

 
作者:记者 高建峰 编辑:杜史敏 
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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