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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经济犯罪 浙江警方站上“云端”

发布于:2017-6-9 21:09:00  浏览:907次
从历史接处警信息入手,宁波公安利用大数据成功挖掘出假酒销售网络遍及全国20余个省市的犯罪团伙,并一举摧毁完整犯罪产业链;嘉兴公安将涉及全国600余家公司、涉税金额高达30多亿元和涉及全国18个省市近200余家企业的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及时录入“云端”系统平台,成功发起集群战役……6月8日,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召开的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云端2017”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了解到,全省知识产权领域已打响“云端2017”行动第一枪,省税侦领域初战告捷。

  今年,浙江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犯罪有所增长,其中一季度立案243起,同比增长30.65%,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网络传销案件有所增多;侵权假冒犯罪较为突出,网络售假成为主要手段,严重破坏市场环境和区域形象。这类风险型经济犯罪涉案人员多,已成为影响、加剧甚至诱发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因素,影响我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但是这类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可防可控性,如网络传销犯罪,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大数据检测发现一定规律特征,及时和相关部门一起加强前端把控,从源头消减风险诱发因素。
  “云端2017”专项行动是我省第一个依托公安部云端、云盘系统平台实现线索处理、任务下达、作战部署、数据入库、效果评价等一整套工作流程都在网上进行的专项行动,是顺应“大数据、云时代”要求的创新之举。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建表示,我省“云端2017”专项行动将打击重点放在非法集资犯罪,洗钱、地下钱庄犯罪,银行卡、银行间债券犯罪,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网络传销犯罪,假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犯罪等七类经济犯罪,将根除体系、打击首恶作为主攻方向,把除恶务尽作为结案的重要标准,源头未查清、网络未摧毁、窝点未端掉、在逃人员未抓获,工作就未完成。全省公安经侦民警要把系统平台当作工作阵地,将战场从线下延伸到网上,熟练开展网上线索挖掘、网上线索传递、网上数据研判、网上工作流转等业务工作,推动经济犯罪风险整体防控取得突破。( 记者 许乔静 通讯员 陈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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