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四地高院院长齐聚安吉,以“互联网+司法服务”为主题的第九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
会上,四地高院院长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加强跨域司法服务协作的协议》,明确依托信息化和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四地高院将加快建立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形成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根据《协议》要求,已经推行跨域立案制度的法院之间,应相互开展跨域立案协作,为当事人提供跨域、就近、便捷的立案服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协作范围。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跨域立案适用于异地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申请执行案件。
浙沪苏皖四地法院将共同开发委托办理诉讼事项协作平台,相互委托办理有关立案、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等诉讼事项,集约和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便民、利民、为民水平。
另外,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和区域法院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四地法院率先建立长三角地区法院横向一体化执行协作机制,将在关联案件检索、执行争议协调、跨域执行协助、执行数据交换与文件共享等多方面高效协作。
根据《协议》,四地高院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规则,研究解决跨域司法服务协作中遇到的问题,商议拓展合作机制等重大事项,同时定期开展跨域司法服务协作效果评估,逐步完善扩大协作的内容和范围。
会上,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四地高院就“互联网+司法服务”情况作了介绍。
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介绍,近年来,浙江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互联网与司法深度融合的趋势,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司法服务不到位、群众获得感不强等难题,深化审判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溢出效应,使司法服务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具人性的方向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2016年,浙江省高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旨在通过平台化、数据化、集成化等方式,整合司法资源,构建起一个除庭审环节之外涵盖所有司法程序的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司法为民的浙江品牌。
推进大立案机制建设,打通解决立案难问题的“最后一纳米”。在浙江省委、省政府推行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础上,浙江省高院主动提出“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理念,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打造“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模式。
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并依法规制滥诉的同时,创新立案方式,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当事人既可到管辖法院申请立案,也可通过网上平台立案,或向就近的法院、派出法庭递交起诉材料。目前,浙江法院已网上立案11.04万件、跨域立案1.62万件,并联手福建法院完成了全国首例跨省域立案,从立案到送达,整个过程仅花费不到半小时。
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介绍了上海法院坚持“让数据说话、让数据跑路、让数据服务”的理念,加快“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步伐,全面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做法。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从坚持以数据为基础、以应用为根本、以服务为目标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江苏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做法。安徽省高院院长张坚从信息化建设的定位、信息化条件下司法公开的特点、统筹兼顾司法公开升级版三个方面进行了演讲。( 记者 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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