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沈女士被流浪狗咬伤,谁来担责?

发布于:2017-5-10 13:29:17  浏览:1029次

“真是太晦气了,竟然被小区的流浪狗咬了,现在打狂犬疫苗费用都需要自己垫付。”这两天,家住华舍街道金诚社区的沈女士正为自己被狗咬伤的事烦恼着。5月1日正式实施的《柯桥城区犬类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犬类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月3日上午八点多,沈女士与往常一样从车库里推出电瓶车,赶着去上班,没想到出地下车库时,突然窜出了一条狗,沈女士吓得往后一退,但还是没有挡住狗的进攻,小腿被狗咬了一口。“就咬在我小腿上,还有两个比较深的牙齿印。”沈女士说,被狗咬了以后,她就去物业公司追问了,物业公司说那条狗是小区的流浪狗,暂时找不到主人。

为了安全起见,沈女士马上去附近的卫生服务中心打了狂犬疫苗。“打了狂犬疫苗后我这几天都在发烧,而且身上还发了疹子,难受死了,现在都不知道找谁赔偿。”沈女士说。

那咬伤沈女士的狗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记者随即联系了沈女士所住的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条流浪狗在小区已有一段时间了,它经常在小区车库门口、花坛边转悠,平时也有居民在给它喂食。后经过调查询问,发现这条狗是小区19楼一租户带进来的。“我们也问过19楼租户了,他也承认是他搬家的时候跟他来的,平时也在喂养这条狗,但一直没有带回家里过。”该负责人说,他们也在积极做这位租户的思想工作,沈女士被咬伤的医疗费用由他来承担。

那么,这条流浪狗该怎么处理呢?小区物业公司对此也比较为难。“这两天我们保安人员也在整个小区找这条流浪狗,希望能找到,然后也只能把它赶出小区,万一再跑进小区又麻烦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这样说。

《柯桥城区犬类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发生犬类伤人事件,其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确定是流浪狗伤人,相关部门将统一处置。


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陈丹梅  编辑:徐晓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