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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支招:品牌加盟,你我应该知道的那些事儿

发布于:2017-4-25 8:38:00  浏览:1294次
  近日,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就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召开新闻通报会,分析了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同时向特许经营合同双方提出建议。
  “特许经营合同”作为法律术语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有些陌生。但一说起“加盟”,一提到“麦当劳”、“星巴克”,大家都耳熟能详。特许经营以其经营模式多、行业分布广、品牌战略优的特点迎合了大众创业的需求,在全国各地兴起了加盟致富的热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下,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会产生纠纷,体现在司法层面便是形成众多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2011年至2016年,西城法院共受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79起。2011年收案量仅为9件,而2016年收案量增长到77件,同比增长8.5倍。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涵盖餐饮、家居、快递、房产、科技、汽车用品、医药化妆品等众多领域。在审理过程中,西城法院发现这类案件具有原告多为被特许人、原告多以欺诈为由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的特征,而原告要求解除或撤销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特许人存在虚假宣传、不具备“两店一年”、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等问题。
  结合审判经验,西城法院民五庭庭长吴献雅法官向被特许人提出以下建议:被特许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特许人的情况应充分了解,理性对待广告宣传和效益承诺,对投资风险做好评估。此外,针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经常出现的特许人信息披露不实问题,为避免因举证不力而败诉,建议被特许人从一开始就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对特许经营合同、特许费用支付转账记录、宣传材料、货物清单、快递邮单等都要妥善保管。
  而对于特许人,吴献雅法官建议:特许人从一开始就应该有照章执行的意识,及时备案、依法披露;注重自身品牌的培养,真正做到用实力说话,靠品牌取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不能仅仅是收钱了事,而是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做好对被特许人经营活动的培训等工作,使其真正用好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实现双赢局面。
  对于想要从事加盟活动的个人,西城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闻汉东建议,最好通过第三方的途径获得以保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一是通过商务部网站查询企业的备案信息;二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诉讼情况;三是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其经营情况;四是在网上获取其他加盟商的信息,向其了解加盟经营的实际状况。
  (高煦冬)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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