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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几类新型抢劫的手段

发布于:2016-6-8 10:08:09  浏览:1051次
  近年来,随着各级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不断加强,犯罪分子也在不断变换手法,采用新手段进行抢劫犯罪。目前一些地区相继出现以下几种新型抢劫作案手段,希望广大群众引起注意。
  一、以传播病毒为名抢劫案件
  去年,在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口岸、沿河南路一带出现犯罪分子持装有红色液体,声称有爱滋病毒或其他病毒的针筒实施抢劫的案件。该类抢劫案件的案发时间以早上6时至12时和晚上7时至12时两个时段居多,多为1至3人的团伙纠合作案。犯罪分子往往扮作拉客仔,对单独行走的外地人,以介绍廉价出租车为名,诱骗其上出租车或预先备好的车辆。事主上车后,犯罪分子即拿出针筒,声称针筒内有爱滋病或其他病毒,威逼事主交出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物品。
  二、色诱麻醉抢劫案件
  这类案件发案地集中在娱乐场所、电影院、投影厅等地点,类型如下:一是男性消费者力较为集中的的士高、歌舞厅、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犯罪分子多为2至3人互相配合作案,趁事主不注意,将药物迅速放入酒、茶或饮料中,待事主昏迷后,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洗劫一空。二是“打工仔”喜欢消遣的电影院、投影厅等地点,犯罪分子多为女性单独作案,将预先注入药物的饮料送给事主,待事主喝后昏迷,即将其身上财物抢走。三是非法营运的汽车上,犯罪分子多为一女数男共同作案,与在电影院、投影厅作案手法相似,待事主昏迷后将其汽车抢走。
  三、绑架勒索从事色情服务女性案件
  此类案件的演变已具备集团性、多发性、系列性和暴力性的特点。犯罪分子除绑架勒索外,往往还伴有抢劫、强奸、轮奸、伤害甚至“撕票”等恶性犯罪,严重威胁事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及社会治安稳定。这类案件的犯罪分子以男性为主,每次作案人数为1至4人,以洗头、消费为名前往发廊、歌舞厅、夜总会,伺机物色发廊“洗头妹”或娱乐场所 “三陪女”为作案对象。犯罪分子常利用各种手段与事主拉近关系,博取她们信任,然后将其骗至预先准备好的出租屋实施抢劫、强奸、轮奸甚至杀人,并向其家属进行勒索。
  四、以送邮件、送礼为名抢劫案件
  此类案件发案集中在白天,以2至5人的团伙作案为主。犯罪分子在探明房内只有妇女或老人后,便慌称是邮递员要送邮件、送礼给事主,骗取事主将门打开,迅速冲入房间制服事主,用绳子捆绑其手脚,用胶纸封嘴,之后在房内大肆搜掠,抢走现金、首饰、手机等财物,有时还对事主进行强奸甚至杀害,然后逃离现场。
  五、穿着特殊服装抢劫案件
  去年深圳市罗湖、福田、南山区先后发生4起犯罪分子穿着学生服或圣诞老人服,持刀、枪抢劫行人、餐厅的案件。此类案件以团伙作案居多,每次作案2至3人,其中1至2人穿学生服或圣诞老人服,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犯罪分子多在繁华街道物色作案对象,然后迅速上前将其包围,用刀、棍威胁,抢走事主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等财物。在快餐店作案的,多选择凌晨时分,趁店内没有顾客,用刀、枪威吓工作人员,逼使他们打开保险柜,抢走柜中现金。
  六、以网友见面为名抢劫案件
  犯罪分子先通过互联网与事主结成网友,在博得信任后,约事主到旅馆、出租屋、酒吧等地见面,伺机实施抢劫。团伙作案的,犯罪分子大多将事主约到旅馆、出租屋等地点合力将事主制服,抢走其身上所携带的财物。单人作案的,犯罪分子一般将事主约到旅馆、酒吧、餐厅等地,趁事主不注意将迷昏药放入事主饮料中,待事主昏迷后,抢走其身上所有财物,甚至引发杀人案件。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袍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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