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浙江工商启动电商全网监测----“旧疾”或缓“新病”露头 “双十一”要警惕哪些新陷阱?

发布于:2016-11-9 13:59:27  浏览:1007次
  质量靠谱不,真打折吗,会不会买到假“爆款”……每年“双十一”,这些问题都困扰着消费者,举报量都会成倍增加。随着今年“双十一”的临近,多年来的这些担忧会有改变吗?近年来,在政府大力整治,以及平台和商家自律下,网络消费环境有改善吗?
  11月8日,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部署开展网络交易监测专项行动,对“双十一”前后以及“双十二”3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进行全网实时监测。

  网购举报量连续5个月同比增1200%
  网络的虚拟性为一些商家的不法行径提供了“温床”。一些网店通过售假、虚标原价、刷单“炒信”、虚假促销、误导宣传等行为,诱骗消费者上当。而每年“双十一”前后都是网购成交量暴涨的时期,针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量也会成倍增加。
  ——假冒伪劣。从国家信息中心、百度、中诚信等有关机构对去年“双十一”期间电商诚信情况进行的监测看,在媒体和网民曝光的失信案例中,涉嫌售假类占比高达44.82%,同比上升18.2%,售假已成为危害电商诚信的“头号毒瘤”。
  ——虚标原价。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官网通报了北京国美在线30多个商品存在虚构原价、虚假促销,诱骗消费者等问题,并开出20万元的罚单。例如某款洗衣机的页面标示“原价2098元,活动价1598元”,而该商品在促销前的原价仅为1198元,反而比活动促销价还低。
  ——刷单“炒信”。家住杭州的王女士自诩为“网购达人”,但就在上个月,她在一家信用等级为“皇冠级”的网店选购了一件“爆款”服饰,收到后却发现是以次充好的差货。“信用等级评价原本是要帮助消费者甄别店家,现在却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吸引顾客的伎俩。”王女士说。
  记者采访发现,今年以来,假冒伪劣、虚假打折、“炒信”等网络消费骗局有增无减。国家发改委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网络购物举报量连续5个月同比增长超1200%,其中,6月、7月增幅更是高达2447%、2622%。
  业内人士分析,六七月份举报量剧增的背后,正是各大电商平台年中大促时间,“双十一”恐怕更难逃举报量大增的局面。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认为,网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网购的生态环境,还会对正品、高品质的商品产生“排斥”效应,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网购环境有所改善
  但新“病”又露头
  近年来,国家对“双十一”等商家重要促销活动进行规范,包括价格、退换货、成交量等,同时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对电商促销均有了法律法规制约。
  除了监管,企业自律也逐步跟进。数据显示,2015年9月到2016年8月之间,阿里巴巴旗下平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约有675个假货生产点、仓储点和销售点被关闭,同时,阿里还主动关闭了18万多家各类不合规的淘宝店铺。
  “随着对网购环境的加大整治,刷单现象已不像前两年那么明目张胆,我以前曾帮别人写过好评刷过单,但现在检查越来越严,钻空子概率低了,店被封了也不划算。”一位互联网业内人士透露。
  经过整治和自律,网购环境改善了不少。但是,被采访的网购者认为,一些不良行为依然存在,只是换了一个“马甲”。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一份调查也佐证了消费者的说法。这份调查显示,目前网购环境中又出现六种新“病毒”,须警惕:
  其一,还是“刷单”,但更有针对性,大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之势。一位网购消费者对记者说,自己对某个网店销售的某商品作了差评,但没想到一个多小时后就被淹没在了“水军”的好评中。
  其二,价格标得很低,但当消费者拍下时,就变成了需满足“附加”条件才能享受低价。
  其三,当附赠品出现质量等问题,要求售后维修或退换时,商家不予理睬。
  其四,网购骗术不断升级,“假客服”通过私人手机号码或短信形式告知消费者订单异常,致使消费者上当。
  其五,朋友圈晒订单、晒转账截图,其实,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买家好评,都是有软件自动生成,以假代真。
  其六,钓鱼网站制作的“有毒”二维码,只要网购消费者扫一下,卡里的钱就会轻轻松松被刷走。

  电商大国要做“增量”更要“提质”
  治理网购乱象需多方联动
  历经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专家认为,作为电商大国,在做大“增量”的同时,还要不断“提质”。治理网购乱象需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表示,针对往年“双十一”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今年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购物中的“炒信”痼疾,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将建立并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子系统。对“炒信”主体将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扣除信用积分,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
  10月25日,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企业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根据协议,各企业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记录“炒信”行为信息。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企业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信用信息,并应用到各类场景中。
  法律专家认为,消费者也要行动起来,不能因商品“小”“少”而不为,发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应积极投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周辉建议,在类似“双十一”这样的促销节点,消费者需特别注意网购过程中的流程和细则。如果遇到网购商品或服务质量等问题,可通过协商、寻求工商部门或其他第三方维权机构帮助,遇到网购欺诈的应及时举报维权。

  浙江工商启动电商全网监测
  浙江工商部署开展的网络交易监测专项行动,已于10月20日开始,将持续到12月20日,重点突出对“双十一”前后以及“双十二”3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进行全网实时监测。其中,在“双十一”前,主要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各类突出违法行为进行全网实时监测,“双十一”及“双十二”期间,则主要针对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集中监测。
  本次行动的监测对象主要锁定3类主体:辖区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包括淘宝、天猫、网易考拉、蘑菇街、贝贝网等;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等省外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本地网店;各地通过前期主体建档、信息核查所掌握的独立经营网站。重点聚焦这些主体上存在的网络经营者信息不实、虚构原价假打折、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销售侵权假冒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等7类问题。
  “本次网络交易专项监测采取全员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全省各级网监部门和市场监管所作为网络监测主体,鼓励各地组织和发动‘剁手’买家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行动。”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实施专项监测,发现一批网络交易突出问题、落地一批网络违法线索、查办一批网络违法案件。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监测到的123条违法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

来源:浙江法制报   编辑:许乔静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