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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群租房的安全防范

发布于:2016-10-24 23:43:16  浏览:924次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上虞

   《欢乐颂》里樊胜美一家四个人在拥挤的群租屋里,让人觉得剧情夸张,但现实中,关于群租房,警方还得正儿八经的给大家科普一下群租房安全防范知识!
    眼下又到租房旺季,一些人利用部分租房者急于找房的心态,通过各种虚假手段进行欺诈。警方提示,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1、不要轻信低价虚假租房广告。对于“二房东”虚假租房,在看房的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出租者的各类证件和手续,包括房产证、身份证以及租赁合同等。如果确定对方是“二房东”,尤其要注意其与原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无可以转租的条款,在确定之后再决定是否要签订租赁合同。
    2、认真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
    3、租房时,要事先查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确认房屋具备出租条件后,方可签订租房合同。对于租赁合同的“模糊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涉及权利责任的内容,对租赁期内的租金一致、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责任、房屋设施损坏之后的赔付责任等,可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明确注明。同时,为避免以后发生纠纷,成为拒不退还押金的借口,可在租房前对房屋内的各类设施拍照,对设施的实际状况进行记录留存,以备产生纠纷后留作证据。
    4、对于催缴房租的虚假短信,应第一时间与房主联系,核对约定的租金交纳程序、时间和方式,切莫轻听轻信,必要的时候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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