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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三严”措施护航“五水共治”工作

发布于:2015-11-4 9:29:29  浏览:1101次
      今年以来,上虞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战略布署,以“河道警长制”为载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全面摸排涉水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全力配合河道周边污染源监管,全力打好治水攻坚战,持续发力护航“五水共治”工作。
      一、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道警长制”工作职责的通知》,按照“警长”和“河长”同步配套,一位“河道警长”对应一名“河长”,明确9条绍兴市级河道的河道警长由局领导担任,明确49段上虞区级河道、12条深化治理“三河”河道和46条整治水质较差河道的河道警长由各派出所领导担任,作为该河段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首要责任人,并通过上牌,向社会公开姓名、职务、河段范围、联系电话、警长治水职责,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明确区级警长三项工作职责和镇级警长五项工作职责,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再到社区民警,层层落实警长责任,切实做到定人、定岗、定职,全力协助“河长”做好河道治理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二、重拳出击,严打涉水犯罪。在开展网格化巡逻防控的同时,积极拓展外部资源,建立健全与水利、环保、渔政等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协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广泛收集掌握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破坏水利设施设备以及阻碍“五水共治”执法等违法犯罪的线索,发现重大案件由治安大队牵头侦破,一般案件由“河道警长”指导、协调和监督查处,最大限度将矛头直指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扫除工作障碍。今年以来,区局共办理非法倾倒生产废水污染环境案件5起,刑拘4人、直接取保候审3人,逮捕4人;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9起,刑事拘留1人,直接取保候审133人、监视居住1人,移送起诉124人,收缴用于电捕鱼的工具90余套;查处阻碍涉水工程推进的违法案件1起,治安拘留1人,有效打击、威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三、全线摸排,严密跟踪问题。结合开展基础信息大采集活动,围绕水库、溪流、河道周边畜禽养殖、采砂、开矿、砖窑、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主动加强涉水矛盾纠纷的滚动排摸,重点关注污水治理、重大涉水工程建设、畜牧业减量提质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主动向“河长”汇报,并通报相关部门。今年以来,共发现解决各类矛盾、隐患14起,协助乡镇(街道)、环保、水利等部门拆除、迁移影响河道环境的化工企业7家、养殖场18处、轧石轧砂场21处、砖窑厂1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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